近日,中国三农发布的一则有关治超乱象的调查引发社会关注。据报道,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几位大货车车主表示:“想把车卖掉,不想再干这行了,因为罚款太厉害了。”其中一位车主,两年收到了58份罚单,罚金高达27.5万元。对此,河南省内黄县交通运输局一工作人员表示:“经过三年疫情,现在财政都没钱了,这叫执法到位,该罚的钱,必须得罚。”
财政没钱、罚款来凑,此言一出,令人瞠目结舌。且不说所谓“财政没钱”是否属实,即使当地财政真的出现很大困难,也不能靠罚款解决,更不能靠乱罚款解决,否则无异于饮鸩止渴。逐利式、敛财式执法,不仅解决不了财政难题,还会重创当地营商环境和政府公信力,其危害绝不容小觑。
如果大车司机真的超载,受罚也就无话可说。问题是,电子自动称重设备经常不准,误差有点大,明明出发前没超重的货车,在此地过磅都显示超载,让人难以理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超载的处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而且违法告知书30日内必须告知当事人。但在内黄县,执法人员只罚款,并不要求卸货,经常几个月甚至一年后才向车主送达违法告知书。
种种迹象显示,所谓“执法到位”,其实就是“罚款到位”,治超的目的不是保护车辆和驾乘人员的安全以及保护公路少受损害,而是创收乃至敛财,属于典型的本末倒置。当治超沦为创收、敛财的工具,执法的正当性已荡然无存。不管罚款归地方财政所有,还是落入部门“小金库”,这种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行为都经不起推敲。
近年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相关部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治超乱象出现了有目共睹的改观。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警惕治超乱象沉渣泛起。
在国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之下,谁给了执法人员将“治超”变“敛财”的胆子?越是地方财政出现困难,越要用心用情呵护市场主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各行各业全面复苏和振兴。罚款罚得大车司机都不想干了,市场要素和资源何以畅通流动?社会公平正义何以维护?
公开报道显示,4月21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决定自4月21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其中,“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问题,被列为重点整治内容。显然,这次专项整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